董事会议事规则有以下内容:
1、董事资格;
2、董事行为规范;
3、董事长权利义务;
4、董事会工作程序;
5、工作费用等事项。
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开会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是董事会规范经营、尽可能避免缺陷的前提和基础。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高效经营和科学决策。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因内容多、又具有独立性和程序性强的特征,宜结合其它相关内容概括为“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的形式出现。其基本内容为:
1、董事会的职权;
2、闭会期间的权力行使问题;
3、董事的任期;
4、会议的次数和通知;
5、会议的出席;
6、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7、决议的形成;
8、会议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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