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鉴定机构有哪些
确定鉴定机构有两个途径,一是双方协商,二是法院指定。双方协商就是双方都同意某一鉴定机构作为案件的鉴定机构,可以是双方中的一方提出某个机构,对方同意,也可以是双方分别写几个鉴定机构,有重合的就在其中挑选出来一家作为案件的鉴定机构。
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同意协商,那就要有法院指定,有的地方比如北京要通过电脑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后由法院指定,有点地方则是由上级法院直接指定。
二、医疗纠纷鉴定费用由谁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这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一)如果医院提出申请,不管结果怎样,都得出鉴定费;
(二)如果患方提出申请,只有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时,才出鉴定费。由此可见,在出鉴定费问题上,患方似乎比医方更有利。
三、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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