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将会受到的处罚。若该行为带来收益,则所得收益将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使用。
若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将会受到以下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若该行为带来收益,则所得收益将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使用。
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将被罚款!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行为,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若该行为带来收益,则所得收益将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使用。因此,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都有责任确保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合法性,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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