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可以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加盖分公司的公章。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公司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二、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是否负清偿责任
总公司负责清偿分公司债务。经工商部门登记,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但分公司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并不是真正的公司,所以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债务仍应由总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该怎么设立分公司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2、办理营业执照;3、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5、办理税务登记证。注册分公司需要材料有: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3、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4、总公司章程;5、总公司股东会决议;6、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8、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9、其它所需材料。实践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有以下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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