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实施后,有关部门开始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对于套牌车的使用者,可以在15天到15天。如果车主是单位,举报人还必须持有单位授权委托书。市公安交警部门核实车辆信息后,将上报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部门进入系统。确认是甲板后,一方面消除甲板车辆的违法记录,长期监控,严格查处被收入黑名单中的甲板车辆。
套牌车辆事故责任认定
所谓车辆套牌,是指有一辆经依法登记的车辆存在,另一辆车使用与登记车辆相同的牌号上路行驶。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已登记车辆的所有人根本不知道有另一辆套牌车的存在,车辆所有人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套牌车的所有人承担。另一种情况是,登记车辆的所有人允许他人套牌或将车牌借给他人使用,这种行为也违反法律的规定,登记车辆的所有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应与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全文6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