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子女由男方抚养:
1、子女虽在两岁以下,但母亲患有长期未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子女虽在两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
3、虽然孩子不到两岁,但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一起生活;
4、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儿童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6、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8、十岁以上的孩子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何时可由男方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
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应与哺乳期的子女视为同一概念。这一阶段的婴儿,更需要母亲细心、真挚的照顾抚养,以有利于其发育成长。因此,夫妻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婴儿一般以随母亲生活为宜。这对孩子对母亲都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母方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不宜或无法随母方共同生活的,也可以由父亲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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