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起诉判决如下:
1、双方就儿童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依协议处理;
2、只有一方提到孩子的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到,但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直接判决;
3、双方自愿离婚或者离婚判决不涉及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对探视权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法院判决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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