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出租车处于承包状态承包人大多不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谁来为出租车司机的健康买单
3月17日晚,出租车夜班司机江黎明跑了一趟嘉兴的生意,这趟生意为他赚进近400元。原本应该是一个收获的晚上,然而江黎明刚从嘉兴回来,在杭州东站出租车服务站排队买饭时,就倒下再也没有起来。
为了生活,和江黎明一样,很多出租车司机奔跑在杭城的道路上,透支着自己的健康换取收入。等到陷入了工伤、医疗等纠纷时才发现,他们也许是无处投诉的边缘人。挂靠、租赁、私牌——出租车行业有多种经营模式,江黎明身前所在的杭州出租车一运公司声称,目前杭城大部分的出租车公司都不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一旦发生了像江黎明这样的事故,公司、
出租车承包人都不会,也不愿承担责任。那么,谁来为杭城出租车司机的健康负责?
2010年3月17日清晨,出租车司机江黎明刚刚开完夜班出租回家,准备上床休息。妻子方女士和往常一样准备去上班。江黎明的岳母前段时间被车撞了,他在上床前特意向妻子问起岳母的情况。而方女士万万没有想到,这简单的几句问候竟成了她和丈夫的诀别。
2010年3月18日凌晨2点多,方女士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吵醒。打电话来的是杭州城东派出所,民警告诉她,江黎明出事了,现在人已经没了,正躺在117医院机场路分院。事后,方女士告诉记者,她一开始听电话时真的不敢相信,一直到了太平间才不得不面对现实。
民警告诉方女士,江黎明是3月17日晚上11点52分死亡的,去世前他正在杭州东站的服务区排队买饭,倒下时没有任何征兆。事后,方女士从东站服务区的监控录像上看到丈夫倒下去的全过程。“他倒下后没有人扶过,一个人在地上躺了十几分钟。”
医院方面说,江黎明是心源性猝死。3月16日,江黎明从中午12点开始接班,一直到次日凌晨3、4点才回来,3月17日下午4点他继续去上夜班。方女士说,平时丈夫白天回到家,睡眠质量也不是很好,因为家里还有一个3岁的女儿。而休息天更是得不到保证,如果想要休息一天,必须上一个近24小时的统班。方女士认为,丈夫平时的身体状况很好,医院的几次检查都没有发现大毛病,因此他的死完全是太过劳累引起的。
两年前,江黎明通过中介找到了这份出租车司机的工作,当时交了5000元押金,没有办任何手续,也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连社保都是自己交的。
自从江黎明去世以后,方女士肩上的担子沉重了很多。现在,她一千多元钱的工资既要抚养3岁的女儿,还要照顾江黎明的父母。这对于一个嫁到杭州的外地女人来说,确实不易。她认为丈夫的死完全属于工伤,不论是出租车承包人还是运输公司,都应该给她一个说法。
出租车司机的尴尬身份公司车主到底谁的责任?
出殡那天,江黎明身前所在的运输公司也派人来了。方女士说,这个公司送来了5000元慰问金。这个说法,记者在公司负责人方先生那里得到了证实。方先生认为,江黎明所开的出租车是由一位陶先生承包的,江黎明是陶先生雇来的,且江黎明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能对他的猝死埋单。不过方先生也坦承,公司与下属的所有出租车司机都没签订过劳动合同。
出租车承包人陶先生,在退还了江黎明5000元的押金之后,还给江家送来了500元钱,之后就一直没有露面过。昨天我们拨通了陶先生的电话,他说自己正在外面开车,不方便说话。
江黎明身份的尴尬,不仅成为公司和出租车承包人相互推诿的理由,更让家属无法走工伤认定途径获得相应的补偿。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蔡坚力处长说,他们在鉴定一起工伤事件的时候,一般遵循“三工”原则,即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江黎明出事的时候属于工作时间,也处于工作场所。但是他的心源性猝死却不一定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可能他身体有一定的疾病,劳累只是一个诱因。如果是车祸导致的死亡,就属于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了。另外,像江黎明这样的出租车司机既没有固定单位,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工伤很难。
健康or赚钱?出租车司机在行驶中损耗着自己的身体
已经开了近20年出租车的老万是杭城一家出租车公司的五星级司机。说起出租车司机,老万的感受是:身体、心理、生理都是亚健康状态。
老万是白班司机,每天凌晨4点半起床到河坊街交班,然后开到滨江等一些公交车比较少的地方去拉生意。早上7点正是生意好的时候,也是早高峰正当时,要想多做几车生意也要同时为堵车而焦心。中午11点半要按时吃上午饭几乎不太可能,有时候把乘客送到目的地都1点多了,也就随便将就一下。下午5点,老万再赶回河坊街交车,一天下来开车十一二个小时是家常便饭,遇上夜班司机休息,那还要坚持开到晚上11点左右。
的姐孙红霞两年前就淡出了出租车
行业。开了快10年的出租车,孙红霞的颈椎落下了毛病,不仅手发麻,跟别人说话超过10分钟就开始头晕想吐,为此医生建议她不要开车了,于是两年前孙红霞找了一个替班司机,在家静养至今。
今年年初,下沙运管处对下沙的30名出租车司机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有90%的司机表示每天工作超过10个小时,仅10%的司机每天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内。还有80%的司机表示不会主动前往医院进行定期体检,生病了才会去医院。在看病和保健花费的资金方面,67%的司机每个月花费在100元以下,基本上是等到生病了才会前往医院,10%的司机每月花费100-200元;13%的司机每月看病要花300元以上。
出租车司机为什么不重视自己的身体?老万说,现在出租车一般都是承包出去的,每个月上交公司8000多至9000多元不等的管理费,这样算下来,白班司机每天要交200元左右,夜班司机100多元。“我属于开车比较小心的那种,每天大概收入400元左右”,老万说,刨去上交的管理费,修理费、油钱,一天也就100多元,遇到差的时候比如说堵车或者一个小的事故,有可能一天或者一个月都白干了。体检的事儿,碰上哪里有免费的体检活动会参加一下,真的要自己腾出时间去体检还没考虑过。在听了江黎明的事情后,“说白了我们就是自由职业者,出了事只有自己扛着,”老万说,“出租车司机也是城市的一个音符,少了我们城市的主旋律也就不会跳动了,可是谁来关心我们呢?”
多数出租车公司不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
个人承包出租车是司机没身份的根源
隶属于四季青旅游服务公司的秦浩是杭州出租车行业中为数不多的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司机。秦浩说,他们公司管理比较规范,如果是长期稳定在公司工作,表现好的司机就能够获得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机会。
然而大部分的出租车司机并不能从出租车公司这里得到身份的认同。江黎明所在出租车公司负责人方先生就表示,由于行业的特殊性,“99%的出租车公司都不会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杭州市城市出租车协会秘书长蔡官尧说,目前,杭州大多数出租车处于承包状态,承包人也不会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在杭州只有200辆左右的出租车实现了公司化管理,也只有这200辆车的司机成为了运输公司的正式员工。
早在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明确:“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理顺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切实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出租汽车企业必须依法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司机详细解释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示范合同,加强合同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依法通过集体协商,保障司机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权益。出租汽车企业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司机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保险费。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取消其经营权,并予以处罚。”
蔡秘书长认为,如果要改善出租车司机的生存现状,就应该让这批司机进入固定的公司工作,让这个行业员工化、制度化。但现阶段要让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还很难,这个过程至少还需要3-5年的时间。
跟进报道:
杭州市总工会愿为江黎明家属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虽然江黎明的猝死不属于工伤,但是蔡坚力处长建议,当事人家属可以走民事诉讼道路。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方建江认为,当事人家属应该直接起诉雇主。因为江黎明和运输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他只是被承包人雇佣的,仅和雇主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至于雇主要承担多少责任,这就得法院来裁定了。如果是雇主没有给江黎明设立一定的休息时间,那他的责任就大一些。
在了解了江黎明的情况后,杭州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谭牡平表示,他们愿意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停车引发的悲剧:出租车司机因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吕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7月底的一天,他把车停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一处加气站,准备加气。与此同时,载着妻子和女儿的王某也将车停在了加气站门口,等待保安例行检查。按规定,王某的妻子和女儿要下车等待,不能进入加气站。
恰巧,两车车距较近,王某车门都开不开,他妻子出不来。王某一看,随即指责吕某,你这车停的真是地方,让我们咋开门,你应该到后面排队去。吕某不愿意了,你算个啥东西,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没排队听到吕某谩骂开来,王某气不过也开始对骂。
双方对骂还不解气便直接动手,拳脚相加,打得不亦乐乎。在附近的巡逻队员见此情形,立即将他们拉开,说服教育,两人才悻悻离开,可意外发生了,王某向自己车方向走了两步后,突然倒下,不省人事。
120急救车将王某送至附近医院抢救,可惜的是他因患有严重冠心病,在受到严重外伤后,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斑块内出血),抢救无效,不治身亡。
动气伤身,可能还会丧命。这句话就这么真真儿发生了。王某家属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吕某抓获归案。
8月14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对吕某批准逮捕,此时的吕某后悔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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