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对第一次去离婚的不给离吗
时间:2023-03-22 14:22:36 3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离婚,民政局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确实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会准予离婚。

一、离婚再次结婚都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后再次结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双方当事人的照片。

二、单方面想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单方面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1、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并且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准予离婚。

2、并且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的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等内容;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三、分房睡多长时间才可以离婚

分房睡不能离婚。

1、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时,可以与对方协商去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的办理;

2、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3、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去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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