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算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下: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平分吗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平分,人民法院处理案件时一般以平等分割为一般原则。但是,法院也会参考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原因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其中过错主要指重婚、家暴等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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