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若是借款人无视偿还债务的责任,出借方有权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法院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例如查封、变卖借款人名下的相关财产,以此强制其承担还债义务。
若借款人仍旧置之不理,法院还有权对其采取诸如限制奢侈消费行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以示信用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