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在发行确认的分录中要区分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其中权益成分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资本公积的变动。
二、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区别
(一)发债和偿债的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二)依据法规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债券融资,后者侧重股权融资;
(三)发行目的不同。
可交换债券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管理,不一定用于投资项目。可转换债券一般是用于投资项目;
(四)所转换股份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股份;
(五)股权稀释效应不同。
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总股本的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三、可转换债券的优点
筹资灵活性:
将传统的债务筹资功能和股票筹资功能结合起来,筹资性质和时间上具有灵活性。
资本成本较低:
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同一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降低了公司的筹资成本;此外,在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时,公司无需另外支付筹资费用,又节约了股票的筹资成本。
筹资效率高: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规定的转换价格往往高于当时本公司的股票价格。如果这些债券将来都转换成了股权,这相当于在债券发行之际,以高于当时股票市价的价格新发行了股票,以较少的股份代价筹集了更多的股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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