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实习生与其工作场所之间并未构成劳动关系,因此无法进行社会保障费用的交纳。
在交费前,必须先建立实质性的劳动关系。
作为在校生的您,仍然具有学生的身份属性,以课余时间参与实习活动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就业,从而无法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益和保护。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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