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车牌在北京行驶的规定如下:1、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行驶;2、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3、灵境胡同东段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通行。处罚标准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的和大兴区部分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北京外地车牌限制新规
北京外地车牌限制新规具体如下:
1、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禁止一切非施工车辆进入该施工路段;
2、过往车辆可提前选择G234、S229、S306等道路绕行;
3、对因不按规定擅自闯入施工路段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等特种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违反限行规定的处罚如下:
1、违反限行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闯禁令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执法管理上采取民警现场执法和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
2、违反《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执法管理上采取民警现场执法和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
3、对于在限行区域外围或周边道路“掐点”等候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将进行严格管理,依法予以处罚;
4、在限行时段前已驶入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的,应在限行时段开始前驶离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若未能及时驶离的,应在最近一个出口驶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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