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血缘关系一般不能追抚养费。承担子女抚养费的首要前提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一旦婚姻关系终止,子女跟随其中一方,另一方与其没有亲生血缘关系,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的关系备抚养义务。因此,法院不会判决承担抚养费。【相关延伸】问: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答: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确认抚养权是否不存在血缘关系
确认监护权不存在血缘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他们有婚姻关系和教育关系,但没有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可以解除。由此推断,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亲)和继母(父亲)都要求抚养子女,监护权归生父母所有。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受过抚养教育的继子,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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