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安置房的含义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为安置被拆迁户而兴建的住房。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并安置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住房。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因居民搬迁而建设的重大市政工程配套商品房或购买的低价商品房。如拆除黄浦江两岸的世博会。根据相关规定,被安置人取得此类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取得所有权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被拆迁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格相比),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方式为被拆迁人安置或购买。二是拆迁安置房与动迁安置房的区别。拆迁安置房是指人民政府在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营利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的过程中,以固定的价格、固定的面积向本市城市用地征收的房屋户籍(含农业职业)定向销售住宅。拆迁房屋是指就地拆迁的房屋。不同的是,人民政府在实施土地储备用地、公益性非营利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房屋拆迁用地时,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是原产权的交换,既有安置房,也有拆迁安置房;但在房屋拆迁用地的流转中,如能迁回原处就是被拆迁房屋,而不是被拆迁房屋。
全文4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