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搜索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
2、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占有于债权人,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3、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抵押权一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费用
1、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80元/套;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证书印花税: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
5、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
6、契税(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按投资额的1.5%交纳;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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