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缴纳的认筹金可以退,“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
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按规定也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不得进行销售。从“认筹”的内容来看,它应当是与“内部销售”同等性质的房屋预售活动。也属于“提前销售”的一种,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是被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一、购买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房子的后果是什么呢
对于购房者而言,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产的后果,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可能被认定无效。建设部明文规定:期房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可以销售房屋以及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任意房类的钱款。
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如果房屋发生任何问题或纠纷,也将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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