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离婚时想要拿回送给一方父母的房产,要确定是否满足以下撤销赠与的条件:
1、未签订赠与房产合同。
一般的,受赠人接受他人赠送的房产后,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而登记房产证时即需要赠与合同,所以,未签订赠与合同的赠与未生效。
2、赠与房产合同未公证。
如果双方签订了赠与房产合同,那么在办理房产登记前,需要进行赠与合同公证。
3、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并且,受赠人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法定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应负担抚养义务但未积极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以,男女双方离婚时想要拿回送给一方父母的房产,发现赠与的房产或是受赠人,有以上情况之一的,那么即可行使撤销权。
不过,拿回该房产后,如果房子属于双方共同出资买的,那么就得按照离婚财产分割处理。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给子女离婚如何分割
1、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给子女离婚时的分割: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写了双方子女名字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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