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中什么是指派辩护
时间:2023-04-04 18:22:42 3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其家属委托的,但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可以由法院指定辩护人。

一、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应当联系前面的知识点:拒绝辩护中被告人拒绝辩护的情形下的处理方法。

二、哪些案件应当指定辩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应人: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开庭审理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下列案件可以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全文7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新时间:2024-01-11 16:15:13
查看死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死刑 最新知识
针对案件审理中什么是指派辩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案件审理中什么是指派辩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