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伤包工头负责,工人和包工头是雇佣关系。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危害的,雇主应当承当补偿职责,雇员因成心或者重大过失致人危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而在建筑工程中,工地的工人是受包工头所雇令,能够要求包工头补偿相应所形成的丢失的。
工人受伤小包工头要赔偿
工人受伤后,如果是工伤的,小包工头与当事人有雇佣关系,应当对当事人因工受伤进行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停工留薪期工资;5、以及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其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其实际的本人工资以及赔偿费用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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