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时间:2023-02-23 06:30:28 1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年来,政府积极完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并推出了很多医疗保险。其中,门诊大病医疗备受很多参保人员的欢迎,那么,上海市门诊大病医疗保险怎么办理?跟着文章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上海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如何办理你了解吗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大病申请单》之日起计),超过6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的,应重新办理登记,下面请看具体介绍。

一、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范围

1、城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个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镇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二、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手续

1、参保人需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行登记。登记后,才能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

2、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时,应携带由市医保局规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通过以上对门诊大病医疗登记范围、手续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已知晓上海市门诊大病医疗怎么办理。此外,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详情,最好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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