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盗窃物之价值鉴别的工作,一般是交由专门从事此项业务的价格鉴定机构来执行。具体的鉴定过程中,既要参照市场上该类物品的价格水平,又需要根据被盗物品的使用年限、新旧状态以及同类型商品的平均价格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细致的评估。倘若被盗物品具有特殊的文化意义、艺术价值或者因其独特的制造工艺导致无法用常规方法进行定价,那么鉴定人员或许会寻求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或者参照此前发生过类似案件中涉及到的同类商品的成交价格。
另外,在司法诉讼程序中,法官们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会将上述价格评估结论作为重要参考资料核实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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