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获得刑事赔偿的情形包括有: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及财产权的情形如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等。
一、法官错判怎么办?
判决已经生效或者终审判决错误的,法院可以依法提出再审或者上诉申请。请求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查,确有错误的,责令补正再审。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在刑罚执行中提出申诉的,应当移送原判决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认为原判有错误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调查材料,移送原判决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原判决认定有错误的材料来源包括:被执行人的申诉;执行机关或者法院、检察机关、公安部门的发现;其他公民的申诉。
二、取保候审取保后可以申请赔偿吗
取保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刑事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也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不构成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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