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权属纠纷如何确权
当土地出现权属纠纷时,首要任务是解决争议。
1.解决此类纠纷的第一步应由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解决,尽量达成和解。
2.若协商无果,则应寻求人民政府的介入。
3.人民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处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当事人若对处理决定不服,有权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在处理权属纠纷期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的现状,以确保纠纷处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二、土地确权纠纷处理
土地确权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当事人协商和人民政府调处两种。
1.当事人协商是解决纠纷的基础。
(1)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直接进行磋商,寻求解决方案。
(2)若协商成功,应签署协议并自愿执行。
(3)若一方反悔,另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2.人民政府调处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
(1)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若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土地未能及时确权,将可能导致土地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甚至被收归集体或国家所有。
三、土地确权纠纷解决
土地确权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同样包括当事人协商和人民政府调处两种。
1.在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寻求解决方案。
(1)若协商成功,应签署协议并自愿执行。
(2)若一方反悔,另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2.人民政府在调处过程中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处理。若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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