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离婚时基于夫妻感情破裂的基础上,夫妻双方作出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的决定,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必要条件,其二,哺乳期、怀孕、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除非女方自愿,可以协议离婚,但是若是男方起诉至法院,法院是不予受理的。第三,结婚的彩礼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作出的婚前赠与行为,是不能要求返还的,最多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配。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这一笔彩礼作出协商处理沟通。
哺乳期怎么才能离婚?
1、如果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理手续时,女方需要签署一个自愿离婚的声明,然后按照提交相关证据由民政局审核后发给离婚证即可。
2、如果是诉讼离婚,男方在女方哺乳期,是不允许起诉的,只能是女方起诉男方。如果女方起诉男方,那么起诉状就代表了女方的真实意思,就与正常的离婚手续相同,即带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对方的户籍证明或者经常居住证明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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