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死亡,属于有肇事方责任的,肇事方的保险赔偿,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者属于本方责任的,本车购买的保险不赔偿本车人员死亡。交强险拒赔情形: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2、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但是交强险只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商业险拒赔情形: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饮酒、吸毒等;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一、交强险对哪些事故人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其法律性质是责任保险,归属于财产保险一类。今天在本文中,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简要介绍一下交强险所规定的、需要给予赔偿的“受害人”的范围。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由此可见交强险负责赔偿的受害者范围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但排除了以下两类人员(即对于下列人员,交强险保险免赔拒赔):
1、交通事故中本车车上的人员。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两辆机动车发生碰撞,各车的车上人员均有损伤,则各车的受害者只能请求对方车辆的交强险进行赔偿,而不能请求己方的交强险赔偿,因为各车车上的受害者对于己方车辆,不属于第三者。
2、被保险人。
首先,需要确定交强险被保险人的范围是“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其中,投保人是“签订交强险合同并支付保费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其次,需要明确的是,己车的交强险对己车的被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其他车辆致使己车被保险人交通事故损害的,其他车辆的交强险需对己车的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无论是在己车的车内受到己车所造成的损害,还是在己车的车外受到己车所造成的损害(例如被保险人站在车外问路时被己车碰撞致伤,被保险人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时自己在车外被己车碰撞致伤等),己车的交强险对己车被保险人的损失均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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