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议明确如下内容:1.交易双方及所涉房产之基本信息;2.房产价格以及付款方式,同时也包括了付款的时间节点;3.房屋的交房条件及其具体的日期安排;4.针对产权登记事项的详细约定;5.对于房产质量的承诺、界定以及相关的责任承担;6.附带设施如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其潜在责任;7.关于公共配套设施所有权归属及其违约责任等问题的明确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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