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解决老板不允许辞职的问题
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辞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辞退和辞职的区别在哪里
1.含义有区别。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2.行为的发生主体不一样。辞职是劳动者提出的,属于劳动者的主观行动。辞退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的,属于劳动者的被动行为。
3.行为发生的原因有区别。辞职是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或职工根据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或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4.行为发生的程度不一样。辞职是中性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辞退是用人单位强制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一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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