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因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违约但已履行保护义务且能提供证明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
一、不可抗拒解除合同要赔偿吗
原则上,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不可抗力应当是发生在合同义务履行期限内的,如果履行义务一方已经延迟履行,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并且应履行义务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出现后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二、合同的法定免责事由有什么
合同的法定免责仅限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包括:
1、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阻碍了合同履行;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必须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情形。如果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了禁运法,合同无法履行;
3、社会形象异常。一些意外事件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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