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第三十九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二、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受理条件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4.工艺设备布局图;
5.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6.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
三、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四、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办理材料
1、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3、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4、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全文5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