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自掏钱装修约定出租方给补后提出停交房租抵装修费———
案件回放
某公司张经理承租了2000平方米房屋作为公司营业地,租期10年,年租金30万元。
合同签订后,该公司投资60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与出租方签订了由出租方在合同终止时予以补偿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现距离租赁合同终止整差2年,请问,张经理可否不交后两年的房租,而与出租方应付的60万元装修补偿款抵消?
司法解答
昌平区司法局杨桂栋、张龄元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抵消。
故张经理可用后两年的房租抵消出租方的欠款,但须及时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实行,否则是违约。
全文3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