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 债务互相抵消
时间:2023-03-04 18:01:05 2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1、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2、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3、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约定抵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可否抵销呢

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可以进行抵消,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债务抵免和豁免相关的法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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