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计算税额时,依照法律规定该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的应纳税收入在减除相应免征项目后的余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项目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公益性捐赠支出及固定资产折旧。
一、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的相关内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以下项目: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4.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5.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6.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7.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8.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
9.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
上述准予扣除的费用存在例外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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