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履行完毕,而欲进行提前转租,则必须事先得到出租方的明确许可。
若在租赁协议中早已明确规定了允许转租的事项,或者出租方已充分表达其同意转租之意,承租方可将该物业交付至第三方使用。
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新的租赁协议须与双方原有的意愿相符,且在转租期间,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部私自搭建任何设施,也不得拖欠任何房租费用,且租赁期限不得超出原定合同中的预留期限。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