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欺诈行为是否成立需根据商家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商家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商家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商家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
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怎么起诉商家欺诈行为
一、怎么起诉商家欺诈行为
1、起诉商家欺诈行为的方式如下:
(1)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到工商局、消费者协议进行举报,要求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
(2)如果情节严重已构成刑事犯罪,可以直接报警;
(3)也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维护自己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哪些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不受他人胁迫;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质量、价格、计量交易条件等方面享有与所有消费者、经营者同等的权利;
5、求偿权。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消费者协会;
7、受教育权。消费者有获得消费者权益方面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民族习惯等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有对商品、服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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