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召开的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过去6年来,广西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772件,其中对《刘三姐》彩调剧著作权纠纷案等一批新型案件的审理,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2001年底,自治区高院按最高法院的部署进行了机构改革,成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三庭。全区15个中级法院有12个中级法院相继成立了民三庭,其余也设立了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合议庭。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高、中两级法院均挑选了素质高、学历高、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给民三庭。目前,全区法院也建立起一支近60人的相对固定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据统计,2002年到2007年11月,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72件,其中著作权案件303件,专利案件106件,商标案件105件,技术合同案件101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157件,审结677件。与此同时,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审判的领域不断拓宽,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除了传统的著作权案件、专利案件、商标案件、技术合同案件外,还有网络域名、民间文学艺术、中药品种、植物新品种、确认不侵权、驰名商标认定等新类型的案件。其中,有一些新型案件的审理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如《刘三姐》彩调剧著作权纠纷案,“天高几许问真龙”广告语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全国首例中药品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贵州某电器公司诉上海某电力设备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等,都成为影响甚广的经典案例。(广西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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