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指的是获得出租房屋使用权的人,房屋承租人在享受相关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向房东支付房屋租金。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买卖房屋之前需要通知承租人。
一、房屋承租人什么意思
房屋承租人是指可以占有使用出租人的房屋,包括在房屋居住以及可以使用房屋内部的各种设施等权利,同时也要每月准时的向房屋出租人支付房屋的租金,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时支付。
二、房屋承租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
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
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
4.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
三、出租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出租房屋需要注意:
1.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物权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自动失效。相对来说,住宅租赁超过20年的很少,但有些开发商将人防车位一次性40年租赁给业主这种方式就是违规的。要清楚这一点,不要交了40年费用,后面20年却自动失效。
2.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
厨房、阳台、储藏室、卫生间这些,都属于非居住空间,即便改造后也不得用于出租,否则可以罚款。
此外,自建、违建等空间也不得用于出租。比如顶楼露台改造后变成房屋、房屋加盖、厂房、临时建筑、过道等,都不得对外出租,否则面临罚款。
3.不能单方面提高租金,不能驱赶承租人
以往随着租赁市场的好坏,房东随意增减房租。但新规下,房东不得再单方面提高租金,必须得到承租人的认可。
即便合同到期,租客不肯搬走,房东也不得采用驱赶的方式,但租客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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