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利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权利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预付款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申报。第四条权利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征收机构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房屋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差额。定金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更换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价格差价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单位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税金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按税率应纳税额按人民币计算。土地转让,房屋所有权以外汇结算的,按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房屋契税怎么算
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三条至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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