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争取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应及时答复,起过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有一半以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同意的股东需要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进行的流程
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对股东之间的转让并无其他规定,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流程主要是: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二)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该项修改无需股东会表决);
(三)缴纳税款,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规则,即股权在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将股权转给股东之外的人则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个法条的目的在于保护有限公司的人合性,有限公司的股东是由于相互之间的信任才走到一起组建公司,法律要保护好这个基础,从而使得有限公司长久有效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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