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事故分别为哪些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等级标准如下:
(一)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二)根据《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二、火灾事故后损失怎么办
主要根据具体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造成的损失来计算。
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因此核定火灾损失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的行政职权范围,公安消防机构做出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和核定火灾损失的证明材料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
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下三种方式来处理:
(一)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金额。
(二)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损的具体物品及相应金额的,则可以要求责任方根据相应的证据进行赔偿。
(三)如果无法提供损失具体金额的,则可以委托物价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
因此应该要求消防部门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原因,向责任方索赔。
三、哪些情况容易发生火灾
(一)电气设备,如电器短路;乱扔未完全熄灭的烟头或者火柴梗;停电时或者睡觉时使用蜡烛照明,引燃可燃物或者动用明火找东西时引起火灾;使用燃气或者燃气设备时操作不当,或者使用了具有安全隐患的燃气设备;违规使用电、气焊导致火星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二)设备处于危险状态:如装置的接管发生变形、破裂或阀门被打开;造成了化学反应热或潜热的蓄积、运转机械的零部件损坏,或仪表失灵,设备损伤;形成了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相互作用的条件等。装置现场的设施等不良:如照明不良、通风不良、工具、材料不良、装修、整修不良、空地狭小、地面太滑、绝缘不良、安装不牢固等。缺少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和设施:如消防、疏散、急救设施不全,或设置不当等;没有或缺少安全阀、阻火器等防爆、防火安全装置等。缺少警戒设备:如缺少自动检测报警设备;缺少防护遮罩、防护堤;避雷、防静电等设备失效;没有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不清等。缺少保护性装具:如防护服、眼镜、面罩、头盔、靴鞋等不齐备。作业危险性大:如危险性作业;停水、停电过程的反应突然变化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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