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在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无房证明所需的手续和规定,包括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和证明的有效期等信息,同时指出不同城市的房管局要求和政策不同,收费也有所不同。最后提醒读者,如果购房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需要在购房地房管局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局一份无房证明。
根据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的规定,无房证明是在该部门开具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单身证明)。
二、无房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自开局之日起,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局的。不同城市的房管局要求和政策不一样,一般开局无房证明需要手续费15-40元不等,具体收费以当地房管局的政策为准。
三、购房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需要在购房地房管局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局一份的。
四、无房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去本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
【 如 何 开 具 无 房 证 明 】
无房证明是指在房产登记系统中,没有登记记录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开具无房证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房地产权利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权利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为不动产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动产权利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因此,无房证明的开具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为权利人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并核发相应的证书。
无房证明是购房的重要材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单身证明)。购房地和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需要在购房地房管局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局一份的。无房证明是指在房产登记系统中,没有登记记录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开具无房证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为权利人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并核发相应的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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