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法规对夫妻间共同债务的认定有两个基本准则;1、债务必须是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但是在婚前为了婚后生活所提前负担的债务,也要归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共同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所欠,也包括抚养和赡养的义务等等。离婚时,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以下几种情形下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却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资金积累,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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