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为什么不可以探视
行政拘留不让探视主要是怕影响案情,但经过办案单位批准后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拘留是可以进行会见。行政拘留不叫探视,叫会见的。
家属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应该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到拘留所会见。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二、可以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
可以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有:
1.扰乱公共秩序;
2.妨害公共安全;
3.侵犯人身或财产权利等行为。
三、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治安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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