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视权与抚养权的区别有哪些
探视权与抚养权的区别:
1.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才有探视权,有抚养权的一方无需探视权;
2.抚养权可以理解为一种义务,必须履行。探视权属于权利,可以不行使;
3.探望权只有父母才有,抚养权则不一定是父母才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如何强制执行
探望权不能强制执行,最高院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
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三、抚养权需要孩子同意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则不需要孩子同意,只需要考虑父母双方哪一方对于孩子的身心发展更有利;如果是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则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需要子女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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