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在无为县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幼儿园须经县教育局审批许可,民办幼儿园年度年检须合格,由县教育局对外公布),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幼儿,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一)持有县民政局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的幼儿;
(二)孤儿和残疾幼儿;
(三)烈士子女;
(四)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
二、申请材料
三、申请流程及办理时限
1、申请:线上在易户网申请;线下在无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或者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会)申请;
2、受理:无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社区(村委会)确认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受理);
3、审核:对申请人的资质及材料进行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4、审批:对提交过来的办事事项进行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填写相关审批意见(时限:10个工作日);
5、发劵:向社区(村委会)集中发放“学前教育资助券”,再转至申请居民。(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咨询电话
0553-6330291(无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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