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的生效一般只要法院制作调解书后盖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就立即生效。
一、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区别
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的不同之处在于,离婚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不成协议后,经过法庭作出的判决,带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离婚调解书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而达成的协议,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送达后必须签收,如不签收,人民法院也视之为已经送达。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签收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离婚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则视为调解不成,法院应重新判决;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15日后生效,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签字,立即生效。
二、法院调解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法院调解后对方没履行,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节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得起诉或上诉。
三、离婚纠纷能否上诉
离婚纠纷能否上诉要根据一审判决的不同类型而定,主要情况有: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属于法定不能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协议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当事人不能对此提起上诉;
2、经法院调解无效离婚并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生效,不得再次提起上诉;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原告和被告可以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原被告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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