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楼宇照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4-22 17:22:14 4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实施楼宇照明建设是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楼宇照明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楼宇照明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档次,营造具有常州特色的城市夜景景观,根据常州市夜景照明规划和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现就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楼宇照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以沿街建筑物为主体,以绿化带、道路、河道为纽带,以公园、广场和城市小品为点缀,高中低、点线面结合,营造现代化都市辉煌、繁华、和谐的夜景氛围,形成整体的都市夜景风貌。

二、组织机构

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楼宇照明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沿街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三、建设范围和任务

楼宇照明工程实施范围包括“二纵一横八支路”计91.5公里,分三年实施。2006年度重点实施路段为:延陵东路、延陵西路、和平南路、和平北路、新丰街、关河路、怀德路、万福路、晋陵北路、劳动西路、兰陵路。

建设任务为:完成“两纵一横”、“八支路”道路两侧及景观区域内的建(构)筑物的楼宇照明建设,同时完成与之相配套的监控中心的建设任务,做到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施工,努力打造一个具有较高文化内涵、注重节能与环保、特色鲜明的城市楼宇照明体系。2006年度楼宇照明建设实施单位详见附件。

四、建设资金来源及电费补贴政策

1.资金补贴政策

(1)新建、改扩建的建筑物的照明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所需经费纳入建设成本。

(2)居民住宅楼和公共设施照明建设由政府全额出资。

(3)其它建筑由政府和业主共同承担,原则上各承担一半,高层建筑(8层及8层以上)政府出资以20万元为限;多层建筑(8层以下)政府出资以10万元为限。

2.楼宇照明工程纳入常州市夜景照明智能监控系统后可享受政府的电费补贴。

(1)住宅、公共设施及夜间非营业性建筑政府全额补贴或接入路灯照明系统。

(2)夜间营业性建筑业主承担民用电价(每度0.52元),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

1.灯光办组织完成“两纵一横”、“八支路”道路两侧及景观区域内的建(构)筑物的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方案。

2.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及其主管部门参加的动员会,明确各单位建设任务、建设周期、管理要求及各项政策。

(二)实施阶段

1.新建、改扩建的建筑物的照明,由建设单位按照常州市夜景照明规划自行组织设计,方案经市灯光办论证审查后,与建设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交付使用。

2.由政府全额出资的项目,由市灯光办按基本建设程序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3.政府和业主共同出资的项目,原则上由业主作为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市灯光办与业主单位签订建设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负责督促检查,确保所有项目的整体进度。

4.所有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并统一实施工程质量监理。

5.同步完成监控中心的建设,实现各个终端的程控对接。

6.所有实施项目必须于9月15日前亮灯。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业主会同规划、质监等职能部门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楼宇照明建设工程,是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重点项目之一,必须精心组织设计和施工,集中力量、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顾全大局,积极参与。

(二)加强协调配合

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是楼宇照明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本工程的实施、协调、监督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配合做好市区楼宇照明的实施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

(三)强化质量监督

楼宇照明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在科学安排、周密计划的基础上坚持标准、狠抓质量。要严把设计质量关、灯饰质量关、施工工艺关、施工监理关及工程验收关,把实事办好,确保工程不留隐患。

(四)落实维护保养

所有照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业主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护保养。政府与责任单位签订“楼宇照明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按政策补贴电费。工程保修期满后,每年的维护费以工程审定造价的10%为上限由业主和政府各承担一半。

武进区、新北区的楼宇照明建设工作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

附件:2006年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楼宇照明项目一览表

路段序号楼宇名称备注

延陵东路1消防大楼

2建行大厦

3天元宾馆

4天宁寺

5天宁公安分局楼整体改造项目(政府实施)

6房地产市场

7元丰苑

8天宁寺东侧仿古建筑群

9红梅公园正门延陵西路

10泰富世纪大厦新建建筑照明同步实施

11玉隆花园

12良茂大厦整体改造项目(业主实施)

13五交化大楼整体改造项目(政府实施)

14新闻大厦

15新龙大厦整体改造项目(政府实施)

16金鼎公寓

17副食品大楼整体改造项目(政府实施)

18常州大酒店

19红星影剧院

20工艺品商厦

21原第十百货整体改造项目(政府实施)

22医药大楼整体改造项目(政府实施)

23军分区大楼新建建筑照明同步实施

24一院病房楼

25江南商场广场整体改造项目(政府实施)和平路26和平假日大厦

27国泰名筑

28招商银行(小尾羊、物管中心)整体改造项目(业主实施)

29工会大厦新丰街

30天安城市酒店

31丰润大厦

32民航大厦

33供电指挥中心新建建筑照明同步实施关河路

34怡康机电市场新建建筑照明同步实施

35关河河滨

36怡康花园

37大地宾馆

38武进宾馆

39丽景花园

40宏达大厦整体改造项目(政府实施)

41九洲环宇新建建筑照明同步实施

42天皇堂公寓

43金谷公寓

44益丰大厦整体改造项目(政府实施)

45聚和家园怀德路

46常柴大厦

47金色新城

48虹桥河东侧住宅楼

49瑞金医院整体改造项目(政府实施)

50市二中教学楼

51邮电公寓

52常柴办公楼

53亚细亚影城

54蓖箕巷古建筑群

55格林大厦万福路

56万福花园

57北郊中学

58锅炉厂办公楼新建建筑照明同步实施劳动西路

59河景花园

60海关大楼

61世纪明珠园

62状元楼

63行政审批中心

64市妇儿中心新楼新建建筑照明同步实施兰陵路

65广化医院整体改造项目(业主实施)

66兰陵大厦

67兰陵邮局晋陵北路

68锦绣花园大门

69聚博家园

70优品名筑

71奥韵内楼

72武进医院

73聚景花苑

74新天地

75红豆山庄整体改造项目(业主实施)

76盛世名门需进一步提升的标志性建筑照明工程

77中国银行内透补齐标识发光

78工商银行暗面补齐

79投资广场加激光束整体提升

80中油大厦投光补齐

81嘉业国贸遥控改造

合计81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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