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了关于恐怖活动犯罪、危险驾驶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处罚、追究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的刑事责任等相关规定。
收买被拐儿童拟一律被追刑责
草案二审稿修改收买被拐儿童可免追刑责情形的规定,改为满足一定条件可从轻处罚。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拟一律被追刑责。
买方入刑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一直存在。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在该条第六款中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初审稿将对上述行为的处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乔晓阳在就修正案草案修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说,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地方提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情况有所不同,在刑事政策的掌握和处罚上应有所区别,对后一种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慎重。
鉴此,草案二审稿修改相关条款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收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很多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人,多是出于延续香火等目的,因此,在现实中虐待儿童或者阻碍解救的并不多,因此收买儿童的行为经常被免予刑责,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收买行为。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认为,买方市场的存在是拐卖儿童屡打不绝的主要原因,加大对收买儿童的惩处力度,对于收买行为具有强有力震慑作用,长久来看可以减少需求,从源头上减少拐卖儿童的发生。
对于社会关注的拐卖儿童的行为,此次审议稿没有修改,仍然保持严惩态势。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具有拐卖3人以上等情节的判处10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
医闹行为拟规定为犯罪
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严重扰乱医疗单位秩序。草案二审稿将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将其纳入刑法罪行。
草案明确: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校车超载拟增入危险驾驶罪
草案二审稿对危险驾驶罪进行修改补充,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规定为犯罪。
同时,草案二审稿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驾驶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相应增加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校车、客车超员超速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彭新林指出,基于对社会公共政策的考量和广大群众要求对严惩这类行为的呼吁,适当提前刑法的介入时间,将这种行为犯罪化,纳入刑法制裁的范畴,将有利于减少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利于保护学生、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达到风险预防早期化的效果。
在高考、公务员考试中替考将受刑罚
草案新增替考罪的规定。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考试范围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据此,在高考等考试中替考,将受刑事处罚,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今年高考当天,媒体报道的江西替考案引发高度关注。替考行为在现行刑法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定罪量刑,长期以来处罚偏轻,一直有声音呼吁替考入刑。
在哪些考试中替考要受刑罚?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审议时有委员提出,是否这200多种考试出现替考等作弊行为,都要受刑罚?建议进一步明确。
对此,草案二审修改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据统计目前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也就是说,草案缩小对替考等考试作弊行为刑事处罚的范围,将打击面主要聚焦在国家法律中有明文规定的考试。
根据草案规定,无论是组织替考,代替他人考试,还是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都要受到刑事处罚,但量刑不同。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代替他人或让他人替考的,将受到拘役或者管制。
邪教组织犯罪最高刑拟提至无期
草案将有关会道门、邪教组织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无期徒刑,增加没收财产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对利用邪教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予以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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