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了留住更多优秀的教职工,会在现有医保的基础上,还给其购买一份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样一来,可以解决教职工看病时因费用太贵而选择不治的难题。对于已经有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教职工来说,了解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是很有必要的。这样可以在被保险人生病后需要报销时可加快保险的理赔速度。那么,教职工报销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简单介绍吧。
教职工报销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现如今,大多数学校会为教职工续保了一份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了减轻教职工看病贵、看病难的难题。当教职工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时,经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后的剩余部分,可享受二次报销。那么,被保险人可以在出院后必须持哪些材料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呢?
根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在报销时需要提供住院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费用统一票据(原件)、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住院费用清单(总清单原件)、出院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保险合同复印件、被保险人清单复印件、本人的银行柜台存取款小票原件或复印件等。如果是异地报销是需要提供异地住院结算报销后的凭证。由单位社保专管员提供。其中,如果是因腰椎间盘突出、摔伤、扭伤、碰伤等被保险人,是需要提供病历的。
由此可见,教职工在享受医保的报销后,其剩余部分还可以进行第二次报销。不过报销时是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一些材料的。如保险合同复印件、住院费用统一票据、出院证明书等。
全文6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